第444章 林玉瑤請他當合夥人
第444章林玉瑤請他當合夥人
林玉瑤險些笑出聲,又問道:「那方晴呢?」
「她雖然有票,但她得配合調查呀。她嘴裡說著跟人家沒關係,可他們就是一起的,楊光宗用方晴的票才買上的站台票。這種情況就默認他們是一起的,全身長滿嘴都說不清。」
正說著,傅懷義聽到老王在喊陸江庭。
他伸長耳朵聽了一聽,隱約聽到讓陸江庭去一趟派出所,還是方晴啥的。
模糊的聽到幾個字,他心裡已經有數了。
方晴想出來,還得陸江庭這個法律上的丈夫去領出來。
傅懷義努力的憋著笑,看著老王和陸江庭越走越遠,遠到看不見了,他才放開話筒。
「我在呢。」
對面林玉瑤半天沒聽到他說話,在電話另一頭餵了好幾聲。
「剛才沒信號了?」
「不是。」
「那你幹啥呢?」
「剛才老王來叫陸江庭,我聽著什麼方晴,派出所,我猜是那邊打電話過來讓陸江庭去局子裡領人呢。」
林玉瑤:「……」
好想笑。
這叫啥?多行不義必自斃。
方晴也進去待了一夜,還得叫陸江庭去領人,陸江庭得氣死了吧。
「活該。」
掛了電話,去吃飯的人陸續也回來了。
林玉瑤就跟葉曉彤講了楊光宗的事。
「他沒買票混上的火車,被抓了。並且他還違規帶了菜刀。菜刀被沒收了,人要進去關幾天,還得罰款。這幾天你好好睡覺,他出不來。」
萬萬沒想到是這種結果。
陳秉之拍拍腰包說:「來也不怕,放心,有我呢。」
林玉瑤:「小陳,你跟我來一下。」
「咋了?林姐姐有何吩咐?」
「跟你說個事。」
他們這裡有一間單獨的會客室,平常是沒人的。
一般林玉瑤跟宋琴商量大事的時候,或者要單獨與誰談話的時候會用到。
陳秉之跟著林玉瑤去了會客室,林玉瑤拿了個策劃方案給他看。
「你先看看這個,我跟宋姐商量過了,想聽聽你的看法。」
陳秉之神情肅穆起來,很快就看完。
「你們來真的呀?」
林玉瑤微笑著點頭,「當然了,要是不幹,我年會費那勁幹啥?」
「會不會太快了呀,你們去年才開的這間雜誌社。」
「就我自己就已經有三本完結書了,我覺得時機已到,並且刻不容緩。」
陳秉之又反覆的翻看那策劃書,感覺林玉瑤不像是說笑的,她確實想幹,並且非常認真的做了這份策劃書。
良久後,他嘖嘖兩聲,「你倒是敢想敢幹,看你寫的這個,好像還不打算隨便拍,得精良製作。想法倒是好的,但是吧,拍電視劇是很貴的,咱們的錢未必夠啊。」
林玉瑤:「所以我開始拉投資人啊。」
陳秉之:「啥意思?你跟我說幹啥?」
林玉瑤笑道:「你看,咱們這麼熟了是吧。」
「嗯,所以你想幹嘛?」
「我尋思著肥水不流外人田,這種發財的機會,我第一個就想到你,你看林姐姐對你好不好?」
陳秉之頭搖得撥浪鼓似的,「不好,我攢點錢不容易,那可我的老婆本,你想把我的老婆本都賠出去,我不幹。」
林玉瑤面色一變,撇撇嘴道:「你怎麼說話的?咱還沒幹呢,你就喊賠,你怎麼不想個好?」
陳秉之說:「林姐姐的才情我們也是有目共睹,可是拍電視劇吧,它跟寫雜誌不一樣。我說個實在話,您別生氣啊。
咱們都這麼熟了,您這從小到大的經歷我也知道,那跟電視劇電影這些時髦的東西,那是八竿子打不著啊。說句難聽的,你家怕是連電視機都沒有吧?你也就最近一年才看上電視,是不?」
林玉瑤嘴角抽了抽,心想你小子這話還真是不客氣啊。
就差把沒見識的土包子貼我腦門上了。
偏偏他說的都是實事,她娘家確實連電視機都沒有。
當然,聽林平說,有買電視機的計劃,具體啥時候實現還未知。
她讓林平帶了錢回去,以爹娘的性子肯定捨不得花,頂多會拿出來應急。
「嗯,所以呢?」
「拍這個風險很大的,一個弄不好會賠個皿本無歸。你說,你讓我投個十萬八萬的我也就認了,可拍電視劇肯定不是十萬八萬的事。還有個事兒,姐呀,最近一兩年我有娶媳婦的計劃,所以……這個……這個……您還是別為難我了。」
林玉瑤奇怪的道:「你不是沒對象嗎?你上哪兒娶媳婦去?」
「我是沒對象,但我有目標了。隻要對方點頭,我馬上就能領證結婚。」
林玉瑤:「……」
她嘆了口氣,擺擺手道:「算了,你不投資就拉倒,我跟宋姐商量下,再另想辦法吧。」
「等會兒,宋姐要投資嗎?」
「是啊,她打算把自己全部身家壓上。」
「我去,你行不行啊,人家宋姐攢幾個錢不容易,你別給人家霍霍了。」
老說她不行,林玉瑤很是生氣。
「我看你是門縫縫看人,把人看扁了。」
陳秉之嘿嘿笑道:「林姐姐的本事我還是知道的,主要是吧,最近我確實急用錢。這樣吧,你拍下一部我再去做投資人。」
林玉瑤:「……」
心想他倒是不傻,拍第一部不相信她的能力,不願意承擔這個風險,找一堆借口推脫。
要是成功了,第二部再投資。
既賺到了錢,又不用承擔那麼大的風險。
哪個說他憨?他聰明著呢。
她險些被他清澈愚蠢的外表給騙了。
「你說的也是對的,不過我這不光是找投資人,還想找個合作夥伴。」
陳秉之:「找合作夥伴?」
「是啊,我打算開一家影視公司,尋找合作夥伴,將來按照投資比例分紅。」
這……
陳秉之摸著下巴思考。
林玉瑤瞥他一眼,淡淡道:「當然啦,小陳你結婚乃是人生大事,這比賺錢重要得多。你不參與,我也是可以理解的。」
陳秉之:「宋姐參與嗎?」
「當然啊,雖然我是老闆,但人家宋姐本來就是我的合夥人,元老股東。」
她拍拍椅子道:「當初開這間雜誌社,宋姐也是投了錢的,你沒見賺了錢我跟她分的嘛。」